点击数:125212014-09-24 15:32:03 来源: 桐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洞口及临边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桐建监字[2014]015号
各片区监理部、南部新城办事处:
根据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对各片区监理部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洞口、临边防护的专项检查以及领导带班检查情况发现,大部分施工现场的各类洞口、临边防护做法不规范,防护不严,随意性大,用材不一,未与主体结构进行可靠性连接,安全稳定性差,特别是在二次结构施工或砌筑、装饰装修阶段,为便于施工方便,擅自拆除、移除防护设施,人为制造安全隐患现象比较普遍。
针对上述存在的安全问题,结合公司周工作例会商讨意见,经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如何切实加强公司承担监理项目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预留楼梯口等各类洞口以及临边防护的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并遵照执行。
1、施工现场所有洞口要求施工单位采用φ6@200钢筋网片绑扎,并且在梁板钢筋验收时,一并验收;
2、洞口及楼层周边采用钢管做防护,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竖向立杆组成。立杆间距1.5m,横向栏杆的上杆距楼面高度为1.2m,下杆离楼面高度为0.5m,下设0.25m高挡脚板。防护栏杆必须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
3、脚手架上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0.4m,若间距大于0.4m应增设填芯杆。脚手板必须层层安装,竹胶合板、竹笆板,宽度不得小于600mm,竹胶合板厚度不得小于8mm,竹笆板厚度不得小于6mm,竹串片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不得使用腐朽、发霉的竹脚手板,脚手板安装在脚手架上必须采用铁丝连接牢固,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要加大现场巡视力度,发现洞口、临边防护破坏或拆除的,要及时告知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二0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