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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67312017-02-08 16:50:08 来源: 桐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桐城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

桐住建字[2017]1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2月3日至4日,由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市直77个单位春节后上班情况进行了督察,督查中发现我局属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迟到、脱岗等现象。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我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通知如下:

 一、实施“十条禁令”

 禁止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看小说、炒股等公务外活动。禁止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离岗干私活、办私事。禁止上班、开会、学习、集体活动时无故迟到、早退。禁止在上班时间和下基层时打麻将、玩扑克赌博。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禁止参加由工作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钓鱼、健身、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禁止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禁止接受工作服务对象的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禁止利用工作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禁止用公款进行娱乐消费及相互宴请。“十条禁令”适用于建设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

 二、执行“十个不准”

 不准上班及值班迟到或早退。不准无故不上班,不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准不按规定参加会议,不准无正当理由会议中途退场。不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统一组织的公益和集体活动。不准利用工作职权吃拿卡要。不准违反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有关规定,造成所办事项未按时办结。不准超越权限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不准刁难服务对象,粗暴执法。不准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以及基层群众利益。

 三、改进工作作风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全面推行“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到态度端正、服务热情、办事快捷、政务公开、责任落实、为政清廉,树立住建局系统良好形象。

 局效能建设督查小组负责效能建设的督查、投诉及查处工作。凡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十条禁令”、“十个不准”有关规定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桐城市建设局机关效能建设若干制度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将违纪违规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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