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32772014-06-06 10:57:57 来源: 桐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申报乙级及以下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等级人员条件和
丙级资质业务范围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防办(民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已在“中国人民防空网”发布),现对《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暂行规定》中申报乙级及以下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等级人员条件和丙级资质可承担的业务范围明确如下:
一、申报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等级中人员条件,乙级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丙级具有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4名以上,安装专业1名以上。
二、人防工程监理资质丙级企业可承担抗力等级6级及6B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防空地下室监理业务。
其他事项仍按照《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