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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发)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点击数:32692014-05-26 16:12:13 来源: 桐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桐住建字[2014]79号

 

 

局属各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及省、安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提高我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重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平稳态势,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5月19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燃气、供水等城市公用行业运行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检测验收和维护保养情况。深基坑、脚手架、卸料平台、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验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包括:未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无有效证照进行建筑施工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超越资质范围承包和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的,瞒报事故和隐瞒事故真相的,拒不执行主管部门整改指令的。

(四)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是否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了相关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是否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恢复安全设施后是否重新组织验收合格签字。通过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行动。

(五)市政工程沟槽开挖、管网维护的安全管理情况,燃气、供水、公园游乐设施维护保养等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运营安全情况。

(六)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4年5月19日2014年6月30日。

四、检查方法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双新经济开发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检查及我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并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和责任,切实抓细抓实。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检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检查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失职、渎职者,要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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